過了追訴時效發現合同價虛高怎么辦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總則》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規定:
依據我國民法總則的規定,合同糾紛訴訟時效為三年,從知道權利被侵犯時開始計算的,如果過了很久才會現合同價虛高的,應該立案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九十二條?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如何確定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
《民事訴訟法》
1、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當事人已經約定管轄的,以約定為準。
2、當事人沒有約定管轄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3、第23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4、第25條?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5、第38條上級人民法院有權審理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確有必要將本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交下級人民法院審理的,應當報請其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6民事訴訟法第241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民法總則的規定,合同糾紛訴訟時效為三年,從知道權利被侵犯時開始計算的,如果過了很久才會現合同價虛高的,應該立案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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