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案件的概念
經濟案件是指公民、法人因為國家所認可的盈利機構所受到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以及不當的違法經營和商業舞弊、商業間諜,依據《經濟法》的相關章節,可以由當地政府和人民法院進行處理的案件。
經濟案件的構成要素
根據我國最新的《公司法》《經濟法》,凡是損失金額超過當地最低工資額度的,國家人民法院均受理,還要滿足以下4個基本條件,可以申請紀檢部門進行審查
(1)政府項目
(2)涉案人有政府官員
(3)案件涉及到憲法或者其他法
(4)涉案機構是政府合作機構
經濟糾紛的概念
經濟糾紛,又稱經濟爭議,經濟法律關系主體之間因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的矛盾而引起的爭議。它包括平等主體之間涉及經濟內容的糾紛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行政管理相對人與行政機關之間因行政管理所發生的涉及經濟內容的糾紛。
經濟糾紛案件的主要類型
(一)經濟合同糾紛案件
(二)經濟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三)經濟權屬糾紛案件
(四)企業破產案件
(五)交通運輸經濟糾紛案件
經濟糾紛的解決方式
經濟糾紛的解決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種:
(一)和解
(二)調解
(三)訴訟,包括民事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四)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①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
②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
③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
④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
如果20年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法定最高刑,就是法律規定的最高的刑期,如故意殺人罪,最高刑是死刑,那么追訴時效就是20年。詐騙罪最高刑是無期徒刑,追訴時效也是20年。
經濟犯罪案件立案追訴期限可以參考以上的追訴期限。
經濟犯罪的罪名
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資金罪、職務侵占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非法經營罪、抽逃注冊資金罪、信用證詐騙罪、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走私普通貨物罪、虛假廣告罪、侵犯商業秘密罪、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非法出售發票罪、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購買偽造罪、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假冒專利罪、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騙取出口退稅罪、逃避追繳欠稅罪、抗稅罪、偷稅罪、保險詐騙罪、有價證券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票據詐騙罪、貸款詐騙罪、洗錢罪、逃匯罪、騙購外匯罪、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用帳外客戶資金非法拆措、發放貸款罪、違法發放貸款罪、違法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罪、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編造并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證券、期貨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等。
相信大家從上文已經找到有關的答案了吧。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或者情況比較復雜,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社保與合同一起才算工齡嗎
2021-03-05實習生可以解除實習協議嗎
2021-01-27互聯網金融是非法傳銷嗎
2020-11-09股東的個人財產和公司財產的區別
2020-11-1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多久可以量刑
2021-03-22法律上對繼承權的順序是如何規定的
2021-03-15設立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營運資金額有限制嗎
2021-03-13建筑施工強制性規范有哪些
2020-11-16純包工算雇傭關系嗎
2020-12-07正式合同和勞務合同有什么區別
2020-12-30車上人員險保額多大
2020-11-11保險評估人的條件是什么
2020-12-01人身保險合同可以雙賠嗎
2021-01-19旅游意外保險條款之保險合同的構成
2021-01-06交通全保險怎么賠償
2021-03-17企業財產保險綜合險怎么計算
2020-12-08機動車保險條款具體內容是什么
2021-03-13保險公司承擔的賠償金能追償嗎
2021-02-25車上人員責任險什么情況免賠
2020-12-13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制定原則
2020-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