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律師什么時候可以介入
犯罪嫌疑人委托辯護律師的最早時間是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托辯護人。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對該問題的回答。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留置權人是否能取得所有權
2020-12-16定額發票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2021-02-08房屋租賃合同的稅款規定有什么
2021-01-14未婚生子會被罰款嗎
2021-01-07沒能力給贍養費能執行嗎
2021-03-10涉外侵權行為的地域管轄如何適用
2021-01-25交通事故發生后能私了嗎
2021-01-24車禍出院后多久去理賠,怎么理賠
2020-12-02分手協議是指什么
2021-02-20存款證明辦理需要哪些材料,可以異地辦理嗎
2021-01-07銀行批貸后不放款怎么辦
2021-03-22住宿時顧客車輛被盜老板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2021-03-12車輛過戶手續是什么
2021-03-14房屋不動產到期可以延期嗎
2021-01-13合同是怎樣變更性質的
2021-01-13如何確定公司在外地注冊的勞動爭議仲裁管轄
2020-11-08人壽保險理賠的相關標準有什么
2021-01-09私家車投保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情
2021-02-24如何終止保險合同
2020-11-11單位能否成為人身保險合同的受益人
2021-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