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們大家幾乎人人都使用微信。微信已經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一種必備的社交工具。可是,人性總是捉摸不定的,所有的事情都是具有雙面性的。隨著微信不斷被人們使用,現在,很多詐騙分子又開始利用微信進行詐騙。如果我們在微信上被人騙去了大量金額,搞清楚微信詐騙屬于網絡詐騙嗎就是很重要的,這樣,我們就可以進行報案了。小編將對此為大家作出詳細的介紹。
一、網絡詐騙的定義
網絡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互聯網采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增強自我意識“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現在很多網頁掛馬都為廣告方式使網友中毒,所以不要貪速度,很容易就一不小心點錯。為電腦安裝強有力的殺毒軟件和防火墻。定時更新,提防黑客侵入。
二、微信詐騙屬于網絡詐騙嗎 ?
詐騙金額在三千元以上的或者發送詐騙信息五千條以上的涉嫌詐騙罪,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第五條 詐騙未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為詐騙目標的,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定罪處罰。
利用發送短信、撥打電話、互聯網等電信技術手段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一)發送詐騙信息五千條以上的
(二)撥打詐騙電話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詐騙手段惡劣、危害嚴重的。
實施前款規定行為,數量達到前款第(一)、(二)項規定標準十倍以上的,或者詐騙手段特別惡劣、危害特別嚴重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通過上述的資料大家可以得知,在微信上,如果詐騙金額達到了一定的數額,已經達到了詐騙立案的標準,那微信詐騙也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國家會依據情節的嚴重做出相應的懲罰。我國對于各種犯罪手段的打擊都是很嚴厲的,不管是哪種方式,只要觸犯了法律法規,一定會被處罰的。
互聯網發達的當代怎么避免網絡詐騙?
合同詐騙罪的數額巨大標準是什么
什么是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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