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件工受傷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嗎
法律規定:首先,工傷保險以建立勞動關系為前提,職工在機械廠務工,雙方建立了勞動關系。勞動關系一旦形成就受到《勞動法》的保護。吳某自被該廠招為工人之日起,就成為了工廠工人,為工廠提供有酬勞動,接受工廠的管理,不管實行何種計酬方式,吳某與工廠的關系是勞動關系。
其次,吳某在工作中遭受工傷事故傷害,依法應當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29條的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的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應認定為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待遇。
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吳某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傷,應認定為工傷并享受工傷待遇。同時《工傷保險條例》第60條規定: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所以吳某可以要求該廠按照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報銷醫藥費并支付有關費用。
事件經過
吳某從技校畢業后,被一家機械廠招為車床操作工人。該廠實行計件工資,按件計算勞動報酬。一次工作中,吳某不慎傷了手,要求廠方予以工傷認定和工傷待遇。可廠方說計件工不屬于工傷保險對象,并沒給職工繳工傷保險。但吳某認為自己是在工作時受傷,單位應該負有責任。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征地果樹補償標準
2021-02-06兒媳婦有權利住公婆的房子嗎
2020-12-23房地產股權收購稅費要怎么計算
2021-02-14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時效多久
2021-02-20男子嫖娼曠工被解雇起訴被駁回,曠工公司可以開除員工嗎
2020-11-17訴訟離婚訴訟狀怎么寫
2021-02-09親屬間的房屋贈與聲明怎么寫
2021-02-27該案贍養協議是否有效
2020-11-10強制執行流程有哪些
2020-11-25農村建房的申請書怎么寫
2021-03-18簽署購房合同需注意什么
2021-02-25解除合同賠償金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2021-02-04勞動合同逾期多久視為解除
2021-03-19加班工資不按國家規定發該怎么做
2020-12-08事業單位勞動糾紛是否可仲裁
2021-01-02離婚訴訟中,以夫妻一方為被保險人的人壽保險應如何分割
2021-01-21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包括什么
2020-12-30人壽保險合同的法律適用范圍
2020-11-29訂立保險合同分哪些階段
2021-01-12張某訴某公司保險合同糾紛案
2021-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