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詐騙作為一種新形式的詐騙,現在正隨著互聯網的發展越來越多,有的時候讓人防不勝防,有的時候連未成年人都加入到了網絡詐騙的行列。網絡詐騙偵破后會進行公訴,未成年人與成年人的量刑會有一定的差異,那么假如15歲網絡詐騙判幾年,是否會存在不用判刑的可能性呢。
一、15歲網絡詐騙判幾年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在針對是否判刑的時候還會考慮涉案金額的多少。
二、詐騙罪的處罰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騙公私財物達到上述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夠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通過發送短信和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詐騙救災和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上述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并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于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理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三、詐騙罪的刑法規定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一十條第二款 使用欺騙手段騙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六十九條 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從刑法中關于詐騙罪的量刑要求可以看出,15歲網絡詐騙判幾年的問題主要還是要看涉案金額的多少。如果涉案金額不足3000元的是可以不用判刑的,如果高于3000元的時候則要看是否是屬于主犯還是從犯,認罪的態度問題以及是否將違法所得進行上交,綜合來進行考慮。
微信詐騙被抓會有什么后果 ?
詐騙罪的相關法律有哪些?
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2020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一地多證,誰能獲得使用權
2020-12-04借錢不還起訴后能拿到錢嗎
2020-11-30物品借條的標準格式
2021-02-16丈夫因賭博欠下的賭債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2020-12-01何為婚姻自由
2020-12-30配偶宣告失蹤婚姻關系如何認定
2020-11-14申請回避必須暫停審理嗎
2021-01-31試用期不給轉正可以申請賠償嗎
2021-02-16被執行人失信會影響到孩子嗎
2021-02-22學生在學校被霸凌學校有責任嗎
2021-01-20唯一住房被認定為危房有補貼嗎
2020-11-29事業單位合同工雙休嗎
2021-02-21職工崗位調動的前提和程序是什么
2021-03-26酒駕判緩刑會解除勞動關系嗎
2021-01-22辭職法律如何規定
2021-01-15集裝箱保險的性質及保險價值是什么
2021-01-19人身保險合同的概念
2021-01-14人身保險合同變更的效力受影響嗎
2021-03-16保險合同效力如何認定
2021-02-20掛靠單位買保險,車主該向誰索賠
2021-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