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屬于逃稅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
逃稅罪的客體是指逃稅行為侵犯了我國的稅收征收管理秩序。
2、客觀要件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扣繳義務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 數額較大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體包括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
4、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要件是故意和過失。進行虛假納稅申報行為是在故意的心理狀態下進行的。不進行納稅申報一般也是故意的行為,有時也存在過失的可能,對于確因疏忽而沒有納稅申報,屬于漏稅,依法補繳即可,其行為不構成犯罪。因此,逃稅罪的的主觀要件一般是故意。
二、逃稅罪的立案標準
1、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 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并且占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 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2、納稅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 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并且占各稅 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繳義務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 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對于行為人有多次逃稅行為的,只要是沒有經過處理的,則都可以按照累計數額進行計算。而實踐中,逃稅行為主要也可以分為兩類,一種是納稅人通過一些欺騙、隱瞞的手段,從而虛假納稅申報。另一種則是不向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無論是哪一種行為,要求達到了立案標準之后,那么才能以逃稅罪論處。格外,對于逃稅罪初犯,若同時符合三個先決條件,那么可以不予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當事人逃稅罪應由誰立案偵查
逃稅罪追訴標準是怎樣的
在哪些情況下成立逃稅罪?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只要立案就沒有追訴期嗎
2020-11-15公司股權轉讓怎么交稅
2020-12-14離婚協議中約定一方不負擔撫養費,離婚后子女能否起訴要求支付撫養費
2021-01-30放棄繼承權將不會產生代位繼承
2021-01-01贍養費能追溯嗎
2020-12-11什么案件適合一審終審
2020-12-23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有效還是無效要如何確認
2021-01-23交通意外保險怎么賠償
2021-01-01房屋抵押擔保有時效性嗎
2021-01-02退役軍人的傷殘撫恤金停發的情形有哪些
2020-12-19食堂承包合同印花稅是否需要交納
2020-12-30女子水上樂園溺亡游樂園有責任嗎
2020-12-06確認勞動關系規定是如何規定的
2020-12-01意外傷害保險范圍是什么
2021-03-02家庭財產保險案例
2021-01-21保險公司超過判決書規定日期不給錢有什么辦法
2021-02-10此案保險公司應拒賠
2020-11-24身患重疾意外摔傷致死保險公司不予賠付嗎
2021-01-08失業保險基金的構成
2021-02-02生育保險是否屬工資福利
202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