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偷稅漏稅檢察院會管嗎?
偷稅漏稅涉及到違法犯罪行為,檢察院肯定需要審查起訴。《刑法》第二百零三條規定: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二、法律依據
1、第二百零一條 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應占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2、第二百零四條 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 出口退稅 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無期徒刑 ,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
納稅人繳納稅款后,采取前款規定的欺騙方法,騙取所繳納的稅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騙取稅款超過所繳納的稅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3、第二百一十一條 單位犯本節第二百零一條、第二百零三條、第二百零四條、第二百零七條、第二百零八條、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4、第二百一十二條 犯本節第二百零一條至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之罪,被判處罰金、沒收財產的,在 執行 前,應當先由稅務機關追繳稅款和所騙取的出口退稅款。
偷稅漏稅行為是嚴重違反我國稅收法規的犯罪行為,對國家的稅收系統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在發現偷稅漏稅行為后,公民有依法舉報的權力,具體情況可以向稅務機關進行咨詢處理,有關偷稅漏稅的量刑處理情況應當根據涉案的價值來進行認定。
偷稅漏稅多少構成犯罪?
偷稅漏稅企業所得稅的處罰是什么?
偷稅漏稅處罰標準是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監護人有權查看被監護人隱私嗎
2020-12-02同居關系解除后,男女雙方該怎么承擔孩子的撫養義務
2020-12-10合同變更競業限制還有效嗎
2021-01-16勞動關系轉移知識
2021-03-11公司裁員怎么賠償
2021-01-09實習期醉駕怎么處理
2021-02-05如何理解因開除、除名、辭退、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
2021-01-24人壽保險理賠程序是怎樣的
2020-12-03定期人壽保險是怎么進行理賠的
2021-02-12航班延誤險怎么賠償
2020-12-12交保險沒簽合同被辭退或調崗怎么辦
2020-12-21保險合同必須書面生效嗎
2021-01-22法律對保險合同的主體資格的要求有哪些
2020-12-17交保費未出保單合同是否成立
2021-03-22如何防范保險糾紛
2021-02-20傷者死亡駕駛員駛離現場全責保險公司怎么賠付
2021-01-16保險合同采取的形式包括什么
2021-03-15誰為保險代理人惹的禍負責
2021-02-18保險專家提醒:先用眼再動手才保險
2021-03-07土地出讓金是如何算的
2020-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