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過偷稅漏稅的企業多久不會再追究
偷稅漏稅行為過五年或者15年左右司法部門就不能再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了,但是,超過法定追訴期,都是因為當時在實施犯罪行為的時候,當地的稅務機關或者司法部門沒有發現,一般來說只要查明企業偷稅漏稅的,當時就要追究法律責任并追征稅款的。
新刑法對追訴時效期限的規定:
第八十七條【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第八十八條【追訴期限的延長】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條【追訴期限的計算與中斷】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后罪之日起計算。
二、偷稅漏稅稅收追征期是多少年?
目前的修正案還有其他亮點。如減輕納稅人負擔方面,對于偷稅、抗稅、騙稅等,其法律追訴年限有望限定在20年。
現行稅收征管法規定: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
但,“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即偷、抗、騙稅的,其法律追征期沒有任何限制。
參與意見征集的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修正案有所調整,有些偷逃漏稅的,法律追訴年限未20年,有些仍然是可以無限極追溯下去。他認為,這些限制,未來還可能進一步細化,有些追訴年限可以是15年,有些可以是20年。
另外,“申報確認”為修正案中新加入的一道稅收征管流程。熊偉表示,這跟目前稅收征管流程中的“納稅評估”比較類似。因為納稅評估,很多內容屬于稅務機關內部的管理,而“申報確認”是納稅人“納稅申報”后一個正常的程序,即當納稅人遞交相關材料后,稅務機關需要告知納稅人,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要求等。
對于存在過偷稅漏稅的企業,相關機關一般是在五年后不會再追究其刑事責任的。不過對于該企業來說,偷稅漏稅的行為已經使得其檔案記錄不再干凈,這就和個人的檔案記錄一樣,還是會存在一些黑點的。比如有些公司就不會選擇和偷稅漏稅的企業合作。
偷稅漏稅處罰標準是什么?
偷稅漏稅多少構成犯罪?
偷稅漏稅企業所得稅的處罰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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