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車禍了保險公司多久賠償傷者
交通事故理賠期限是指保險條款規定的保險人接受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請求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期限。這兩種期限在保險條款中有如下幾種表述:
1、機動車輛保險條款(2000)第二十八條規定: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 人。被保險人應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10天內向保險人提交本條款第十二條規定的或保險人要求能證明事故原因、性質、責任劃分和損失 確定等的各種必要單證。第三十條又規定:被保險人不履行本條款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九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自書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險合同;已 賠償的,保險人有權追回已付的保險賠款。
2、國內航空貨物運輸保險條款第十七條規定:在承運人會同收貨人作出貨物運輸事故簽證時起,被保險人如果經過180天不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不提供必要的單據、證件,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3、一些人壽和健康保險條款對保險事故通知都作了類似的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7日內(或5日或10日內)通知保險人,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承擔由于通知遲延致使保險人增加的勘查、調查等項費用。
二、交通事故理賠流程
1、出險報案
立即撥打公司報案電話或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通過網絡、傳真等方式向公司報案。公司理賠服務人員將詢問出險情況,協助安排救助,告知后續理賠處理流程并指導投保人撥打報警電話,緊急情況下投保人可先撥打報警電話。
2、事故查勘(檢驗)
公司理賠人員或委托的公估機構、技術鑒定機構、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現場勘察事故經過,了解涉及的損失情況,查閱和初步收集與事故性質、原因和損失情況等有關的證據和資料,確認事故是否屬于保險責任,必要時委托專門的技術鑒定部門或科研機構提供專業技術支持。公司將指導投保人填寫出險通知書(索賠申請書),向投保人出具索賠須知。
3、損失確認
公司與投保人共同對保險財產的損失范圍、損失數量、損失程度、損失金額等損失內容、涉及的人身傷亡損害賠償內容、施救和其他相關費用進行確認,確定受損財產的修復方式和費用,必要時委托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損失鑒定評估機構提供專業技術支持。
4、提交索賠材料
根據公司書面告知投保人索賠須知內容提交索賠所需的全部材料,公司及時對投保人提交的索賠材料的真實性和完備性進行審核確認。如果索賠材料不完整,公司將及時通知投保人補充提供有關材料。如果對索賠材料真實性存在疑問,公司將及時進行調查核實。
5、賠款計算和審核
在投保人提交的索賠材料真實齊全的情況下,公司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保險賠款的準確計算和賠案的內部審核工作,并與投保人達成最終的賠償協議。
6、領取賠款
公司根據與投保人商定的賠款支付方式和保險合同的約定向投保人支付賠款。
保險公司具體賠償金額和是否賠償首先要看車禍的具體情況是否包含在你所購買的相關保險之后,然后保險公司會進行審核,如果包括在購買的保險之中的話,雙方進行協商,等候保險公司進行計算,計算完畢后就可以領取相關金額了。
車險理賠流程是怎樣的
保險公司車險的理賠程序及賠償金額計算
最新商業車險賠償標準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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