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機動車越來越多,對于機動車我們國家的規定其實有很多,其中對機動車方面也有很多的保險規定。我們大家都知道交強險是必須要繳納的,交強險對于交通事故來說非常重要,賠償會大大減少。那么三輪車交強險賠償額度是多少?
所有機動車賠償范圍,賠償額度都一樣,賠償范圍就是被激動車損壞損傷的人和物,賠償額度是死亡殘疾11萬,醫療一萬,財產兩千,機動車有一點點責任,交強險就在額度內不計責任賠償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在2006年3月1日國務院第127次常務會議通過,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由此可見,交強險只對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擔賠償責任,另一方面,保險公司只對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只在相應的責任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中有關賠償項目和賠償標準的規定,就是本條所說的有關法律規定。
《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侵占國家的 、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返還財產,不能返還財產的,應當折價賠償。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
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十八條規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對于三輪車交強險賠償額度是多少的問題我們是需要看我們國家頒布的對于機動車交強險的賠償規定,因為其實三輪車是屬于機動車的范疇的,對于機動車的賠償額度基本上都是一樣的。一般都是十一萬是一個封頂,對于不繳納交強險也是有處罰的,所以說我們一定要按時交納。
交強險保險責任范圍有哪些?
交強險賠付是累計金額么
交強險有殘疾賠償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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