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的工傷賠償標準是什么
(一)醫(y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3款。
3、備注: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xié)議的醫(yī)療機構治療。
(二)交通食宿費
1、標準:具體標準由統(tǒng)籌地區(qū)人民政府規(guī)定
2、要求:醫(y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jīng)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tǒng)籌地區(qū)以外就醫(yī)。
3、法律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三)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6款。
3、備注:依地方規(guī)定,康復治療需經(jīng)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四)輔助器具費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yè)需要,經(jīng)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3、法律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32條。
(五)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jīng)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xù)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
3、法律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4、備注:停工留薪期根據(jù)醫(y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guī)定。
(六)護理費
1、標準:
(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tǒng)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tǒng)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tǒng)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jīng)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第3款、第34條。
(七)傷殘補助金
以上就是律霸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綜上所述,我們可以了解到普通的工傷賠償標準應當包括醫(yī)療費,交通食宿費,康復治療費,停工留薪以及護理費這幾項對其進行補償,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如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在線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重婚生子可以上戶口嗎
2020-12-12公司被收購原資產如何處理
2020-12-06如何尋求知識產權的司法救濟
2021-02-28傷殘評定前應準備的材料有哪些
2021-02-19喪葬費全由配偶繼承嗎
2021-01-04從事非法改裝汽車的企業(yè)如何處罰
2020-11-09企業(yè)破產法司法解釋三有什么內容
2020-11-28被正式批捕就一定會判刑嗎
2020-12-26被看守所拘留能探視嗎
2020-11-11向外國請求送達文書,請求書應載明內容
2021-03-04被抵押的房產是否可以資產保全
2021-02-13懷孕工傷事故怎么賠償
2020-12-19如何申請財產保全
2020-12-05房主有權采取強制手段收回出租的私房嗎?
2021-02-11解除勞動合同后是否要遵守競業(yè)限制
2021-03-10內退職工是否屬于退休職工
2020-12-19純勞務分包給自然人合法嗎
2021-02-28法律對產品責任的賠償是如何規(guī)定的
2020-11-11應該找誰賠付房屋意外受到的損失
2021-03-05保險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及其后果
2021-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