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指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行為。
那傳銷活動中,是不是除了這些主要的組織領導者外,其他人就不構成犯罪了呢?
傳統的傳銷形式,多是打著推銷、直銷某種產品能發家致富的幌子,騙親戚、朋友、同學等加入傳銷組織,受騙的群體多是身邊人。隨著近幾年司法機關對傳銷犯罪的宣傳力度不斷加大,群眾對傳銷有了一定的認識,被騙的概率也大大降低,這種傳統的傳銷模式已逐漸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打著交友、結婚的旗號利用互聯網、利用美色等方法吸引一些經濟條件較差的涉世未深的青年,所以年輕的小伙伴們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可別被騙啦。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行政復議不予受理決定告知后可否再次申請
2021-03-06個體戶擅自經營不準個體工商戶經營的商品的如何處罰
2021-01-25屬于交通事故工傷的情形都有哪些
2020-12-03交通事故從起訴到發傳票是多少天?
2021-03-19保姆哭訴遭女藝人打罵,構成侵權嗎
2020-12-27房屋拆遷安置費的計算標準是什么
2021-03-24什么是人事外包
2020-11-19公司倒閉員工賠償款怎么做分錄
2021-01-20試用期離職領導不同意怎么辦
2021-03-16飛機延誤險的具體規定是如何的
2020-12-31國際貨物保險之海上貨運保險合同的程序
2020-11-29只能在當地購買人壽保險合同嗎
2020-12-31保險合同成立與生效
2021-02-02人身保險合同立法中亟待完善的幾個問題(二)
2021-02-16保險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什么
2020-12-26倉儲物的保險賠償金及保險代位求償權的案例分析
2021-01-17什么叫做特別約定
2020-12-26哪些情形不適用快速理賠
2020-11-16我國關于養老保險的規定具體是什么
2020-11-29車禍報保險要什么手續
20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