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衛生行政處罰強制執行的流程是什么?
一)催告程序
催告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催告書應載明4項內容:
(1)履行義務的期限;
(2)履行義務的方式;
(3)涉及金錢給付的,應當有明確的金額和給付方式;?
(4)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申辯權。
二)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
1、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是行政機關的義務,除非當事人自愿、明確地表示放棄該項權利,行政機關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或者阻礙當事人行使陳述權和申辯權。
2、行政機關必須客觀、充分地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記錄、復核。認為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采納。
3、行政機關應當根據采納當事人意見的實際情況,對行政處理決定作出調整,但不得因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而加重對其不利的處理。
三)作出行政強制執行決定
1、行政強制執行決定作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行政機關已經履行了催告程序;
(2)催告期限屆滿,當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決定所確定的義務;在催告期間,對有證據證明有轉移或者隱匿財物跡象的,行政機關可以作出立即強制執行決定,而無須等待催告書中載明的履行義務的期限期滿;?
(3)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義務且沒有正當理由。
2、強制執行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并載明以下內容:
(1)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
(2)強制執行的理由和依據;
(3)強制執行的方式和時間;??
(4)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5)行政機關的名稱、印章和日期。?
四)送達行政強制執行決定書?
類似于餐廳的衛生不符合國家法定標準的話,當地的衛生廳是可以根據情況進行行政處罰的,如果行政處罰相對人能夠按照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的要求盡快履行自己的義務,衛生廳不會直接就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的,對行政處罰有異議的要提出復議。
行政處罰書會送單位嗎?
哪些行政處罰應當舉行聽證程序?
行政處罰重從輕處罰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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