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在經濟等各個方面都取得了較大的成就,國家也更加關注公民合法權益的保護,在平時的生活中,人們經常會遇到交通事故,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當事人應當給予被害人的撫養人一定的賠償,那么交通事故多個被撫養人的生活費應當如何計算呢?我們來了解下。
一、交通事故中多個撫養人生活費的分段計算方法
1、以最小的被扶養年限為基準,將相同的被扶養年限分成段,整數與小數被扶養年限單獨分段,且小數被扶養年限分在1年中;
2、計算每段中各被扶養人生活費每年賠償額;
3、計算每段中所有被扶養人生活費每年賠償總額;
4、將被扶養人生活費每年賠償總額與扶養人(即受害人)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進行比較,確定每段的被扶養人生活費每年賠償標準:
(1)若每段被扶養人生活費每年賠償總額≥扶養人(即受害人)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則每段被扶養人生活費每年賠償標準=扶養人(即受害人)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2)若每段被扶養人生活費每年賠償總額<扶養人(即受害人)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則每段被扶養人生活費每年賠償標準=每段被扶養人生活費每年賠償總額。
5、每段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總額=每段被扶養人生活費每年賠償標準×每段被扶養年限;
6、多個被扶養人的被扶養人生活費合計=每段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總額之和。
(1)、被撫養人在18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一年所在地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一年所在地區農村居民人均可收入×(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2)、被撫養人在18-60周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一年所在地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一年所在地區農村居民人均可收入×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3)、被撫養人在60-74周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一年所在地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一年所在地區農村居民人均可收入×[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4)、被撫養人在75周歲以上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一年所在地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一年所在地區農村居民人均可收入×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二、交通傷殘的鑒定辦理程序
1、受傷人員治療終結后,由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隊提出傷殘評定申請,大隊在作出初步審查后,向傷者發出《傷殘評定預約通知書》;
2、傷者持《傷殘評定預約通知書》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到指定的地點接受檢查和評定,對資料不齊全的,評定人有權拒絕評定,待當事人備齊資料后,再行評定;
3、評定人將根據檢查的結果和醫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內對傷者作出評定的結論;
4、當事人如對作出的評定結論不服,可在接到《傷殘評定書》后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傷殘重新評定申請。
在我國,交通事故多個被撫養人的撫養費主要采取分段計算的方法,把最小的撫養年限最為基準,計算出每一段被扶養人的生活費,當然主要的依據是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或者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十八歲、六十歲以及七十五周歲作為相應的分界點其計算的方式也是不一樣的。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包括哪些?
2020年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什么?
交通事故賠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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