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勞動仲裁后不服起訴到法院會按責任劃分嗎
不一定。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的前置程序,其作出的裁決如果一方不服都有權利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并不一定會改變勞動仲裁的裁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條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九條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條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工傷勞動仲裁中遇到糾紛可以通過法律解決,打算解決糾紛時想要找律師的話,可以來律霸網找專業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交通事故中關于牙齒脫落的傷殘評定標準
2021-03-05退伍費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2020-12-12公民能向政府舉報單位或個人有壞境污染的行為嗎
2021-01-17房產繼承協議書如何寫
2020-12-15離婚賠償適用于訴訟時效嗎
2020-12-02什么是律師風險代理,風險代理律師收費標準是什么
2020-11-15怎么合法有效的討薪討債
2021-01-07過錯方起訴離婚孩子怎么判
2020-11-29涉外企業能否作為合同主體
2021-03-04村委集資房發的綠本是什么
2021-01-14員工工傷身亡家屬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2021-02-15人壽保險金給付方式有幾種,哪些人可以領取保險金
2021-02-17壽險理賠流程
2020-11-18駕車撞人逃逸保險公司是否需要賠
2020-11-16人身意外保險公司理賠
2021-02-07未事先告知投保人的遲延生效條款不生效
2020-11-23什么是健康保險
2020-12-03狀元紅兩全保險
2021-02-11保險法釋義第一百零五條具體內容是什么
2021-02-14保險代理人在其業務中欺騙被保險人應當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202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