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不作為起訴狀交警部門會如何書寫?
原告:______
被告: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
證據(jù)和證據(jù)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
年月日
附:本訴狀副本_____份
注:本訴狀格式亦可適用于公民提起經(jīng)濟訴訟
二、成立條件
行政不作為的成立是否需要由相對方的請求為條件,也就是說,是否只有在相對方請求,而行政主體不履行法定 義務時,才構(gòu)成行政不作為;當行政相對方未請求時,行政主體的不作為可否視為行政不作為。從理論上說,行政主體的職責既然是法定的,行政主體就應嚴格依法履行,而不應以相對方是否申請為條件;然而在實踐中,行政主體職責的履行往往指向特定相對方權(quán)益的保護,存在著相對方未請求行政主體也知悉的可能,此時,相對方是否提出申請,不影響行政主體對相對方法定義務的履行。如當某公民遭受歹徒搶劫時被治安民警看見,此時,即使該公民未向該民警申請保護,該民警也應當履行保護職責。但在絕大多數(shù)情況下,相對方不申請,行政主體不可能知悉,也就不可能履行法定職責。此時,相對方是否申請決定了行政不作為的成立。因此,不能在原則意義上將相對方的申請一般地作為行政不作為成立的必要條件,但也不能完全否定,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在公民在遭遇了司法部門或者政府行政人員出現(xiàn)了不作為的行為后,當事人也是可以依法向不作為的當事部門提出訴訟的,在訴訟時也是要向書寫案件的訴訟狀,那么也要在訴訟狀中寫明雙方的信息以及訴訟的事由,這樣也是可以法院在最短時間內(nèi)能夠完整準確的了解案情。
民事起訴狀應當寫明哪些內(nèi)容?
哪些行政不作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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