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行政行為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請被告履行法定職責或者給付義務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二、撤銷判決
行政訴訟法第七十條規定,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一)主要證據不足的;
(二)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職權的;
(五)濫用職權的;
(六)明顯不當的。
第七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行政行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為。
法院判決重做時,行政機關不得以同一事實理由作出與原行為相同的行為,除非主要事實理由發生變化;法院以違反法定程序為由撤銷原行為的。
三、變更判決
行政訴訟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行政處罰明顯不當,或者其他行政行為涉及對款額的確定、認定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變更。
人民法院判決變更,不得加重原告的義務或者減損原告的權益。但利害關系人同為原告,且訴訟請求相反的除外。
變更判決要注意兩點:
1、變更判決不得加重原告的義務或者減損原告的權益,但利害關系人同為原告,且訴訟請求相反的除外(如加害人、受害人同時起訴);
2、法院不得直接判決除非在行政程序中未受處罰人。
四、確認判決
(一)確認違法判決
1、判決確認違法,但不撤銷行政行為
行政訴訟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規定,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但不撤銷行政行為:
(1)行政行為依法應當撤銷,但撤銷會給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2)行政行為程序輕微違法,但對原告權利不產生實際影響的。
2、判決確認違法
行政訴訟法第七十四條第二款規定,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銷或者判決履行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
(1)行政行為違法,但不具有可撤銷內容的;
(2)被告改變原違法行政行為,原告仍要求確認原行政行為違法的;
(3)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判決履行沒有意義的。
(二)確認無效判決
行政訴訟法第七十五條規定,行政行為有實施主體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或者沒有依據等重大且明顯違法情形,原告申請確認行政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無效。
第七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或者無效的,可以同時判決責令被告采取補救措施;給原告造成損失的,依法判決被告承擔賠償責任。
在通過上文的分析之后,我們了解到行政訴訟判決可以分為四種情況,就包括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撤銷判決、變更判決以及確認判決。其中確認判決又可以細分為兩種,即確認違法判決和確認無效判決。若是行政主體在實施行政行為的時候并不具有相應的主體資格或者不存在合法依據存在重大并且明顯違法的,則原告申請確認行政行為無效,那么法院也會判決確認無效。
行政訴訟案件律師收費標準
哪些行政不作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訴訟不予受理的案件有哪些?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王孟輝 國家三級(中級)律師 ·工作地域:安徽, 中國 上海,中國 ·聯系方式:19965226534/18856159515 ·郵箱:18856159515@163.com 執業領域 王孟輝律師的執業領域為民商事訴訟、仲裁和家族財富管理以及合同糾紛處理,尤其在婚姻家事糾紛、家族財富傳承、合同糾紛、鐵路有關糾紛、房地產與建設工程等業務領域,具有非常豐富的實務經驗,熟知法院民商事案件的裁判規則與實務操作流程,能夠通過靈活運用爭議解決手段,為當事人提供切實可行的綜合解決方案,并最終實現當事人的目的。 王孟輝律師兼具傳統民事與現代商事法律思維和實務經驗,擅長處理重大疑難復雜民商事案件,對案件具有敏銳的專業洞察力與深入獨到的理解認識。王孟輝律師辦理過高凈值人士婚姻繼承糾紛、大型國企與民企糾紛、鐵路糾紛、建設工程類糾紛、金融票據糾紛、金融借款糾紛、互聯網侵權糾紛等諸多疑難復雜案件,處理的重大案件所涉標的額累計數百億元。其服務的客戶包括央企、地方國企、民營企業、金融機構及高凈值人士,不僅為客戶提供專項爭議解決法律服務,而且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王孟輝律
怎樣確定損害賠償的范圍?
2020-11-25在職股東可以成立別的公司嗎
2020-12-31銀行貸款擔保的流程是什么,貸款保證擔保中的法律風險
2020-12-27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期限有哪些
2020-12-26醉酒駕車怎么判斷
2020-12-10承兌匯票到期未付款是否可以追索
2020-12-29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務訴訟時效是多久
2021-03-2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離婚后財產糾紛案件收費標準的請示的復函
2020-12-20學校沒收手機是違法嗎
2020-12-17擔保合同連帶責任無效的依據有哪些
2021-03-11房屋私下立字據有效嗎
2021-02-27五保戶誰贍養誰繼承嗎
2021-01-19集資房算什么性質
2020-12-02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有哪些不同?
2020-11-08意外險和交通事故可否重復賠償
2021-01-17人壽保險理賠有哪些流程及注意事項
2021-01-18購買交通意外險要注意什么
2020-11-27意外險保障范圍
2021-02-09平安意外險的含義是什么
2021-03-17保險公司中的罰款有哪些
2021-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