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期間得了尿毒癥是工傷嗎
在工作期間患有尿毒癥的,是不是屬于工傷要依據工傷認定結果而定,如果是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工傷。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二、工傷認定的對象包括哪些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認定的對象一般包括具備下列條件的職工,一是存在受到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事實;二是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三是要有相關的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
這里的“職工”是指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各種用工形式以及各種用工期限的勞動者。
關于工傷認定的對象應把握以下幾點:
(1)《工傷保險條例》適用范圍內的所有用人單位的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申請工傷認定并符合受理條件的,勞動保障部門應予受理。
(2)《工傷保險條例》適用范圍內的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其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并符合受理條件的,勞動保障部門應予受理。
(3)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消登記、備案的單位的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傷殘、死亡的,這些職工和童工不需申請工傷認定,直接由單位給予一次性賠償,單位拒不給付賠償的,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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