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和解是否有案底
刑事和解后撤銷刑事案件決定的情況,警方可以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但有關案卷信息會在辦案機關存檔備查。
相關法律規定
《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條,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條,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協議書。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這種情況選擇和解的話也是可以的,至于有沒有案底存在,這個則需要考慮到法院有沒有判決罪名,如果雙方在這之前就已經和解成功了的話,法院沒有經過判決,就不會存在著案底,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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