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復核期間起訴可以嗎?
交通事故復核期間起訴是可以的,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復核審查期間,申請人提出撤銷復核申請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復核,并書面通知各方當事人。受理復核申請后,任何一方當事人就該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人民法院受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受理當事人復核申請的有關情況告知相關人民法院。受理復核申請后,人民檢察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準逮捕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受理當事人復核申請的有關情況告知相關人民檢察院。”
二、交通事故認定復核的期限
1、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三日內書面申請復核。
2、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五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
3、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復核結論。
4、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責令重新認定的復核結論后,原辦案單位應當在十日內依照本規定重新調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5、重新調查需要檢驗、鑒定的,原辦案單位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三、交通事故訴訟應注意什么
訴訟應注意以下問題:
1,訴訟時效:從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已權益時起兩年內向法院起訴.
2,起訴的法院:你應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
3,證據的收集:就你手上目前的證據來看證明力還不夠.單憑匯款單不能獨立證明他欠款的事實,短信中也沒具體講明數額.因此證據方面有待更全面的收集.
4,如果你勝訴,法院會依法執行,如果他沒有現金還款,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5,他與父母之間存在繼承關系,你與他之間存在借款之債.是兩種法律關系.你不用管他父母的情況.
若是交通事故的涉案人員,對處理交通事故的民警出具的責任書有異議,那么可以在限定的期限內提出復核請求。若是另一方當事人在復核期間,向法院提出了訴訟請求,此時復核并不會終止,受理復核請求的公安機關如實的反映交通事故還處于復核期間就可以了。
最新交通事故調解的期限
交通事故交警調解后還可以提起訴訟嗎?
受雇司機從事雇傭活動發生交通事故,如何承擔賠償責任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棚改違法征收該如何維權
2021-03-16傷殘鑒定可以申請幾次
2020-11-10道路交通事故協議書格式
2021-03-20申訴期間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嗎
2020-12-11申請支付令的案件要交申請費嗎
2021-01-04晉城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怎么寫
2021-01-20預售房屋抵押登記手續是什么
2021-03-14微信聊天記錄能否作為證據
2021-02-28購買期房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2020-11-255年后的房產贈與還要交稅嗎
2021-01-06住房公積金提取前提需要哪些
2021-01-09一個員工是否可以跟兩個公司簽勞動合同
2021-01-05天津下崗職工轉移勞動關系 申請獎勵程序
2021-02-05鐵路貨損的索賠時效是多久
2021-02-21企業違規讓員工提前復工怎么處理
2020-11-26投保人主的需明消費存在什么問你題呢
2021-01-05什么是保險近因原則
2021-02-25保險合同的效力變更包括哪些
2020-12-19車輛保險合同的管轄權怎么認定
2021-02-28企業財產保險保費率是多少
202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