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新無照駕駛行政拘留程序
1、公安機關作出治安拘留處罰決定并告知被拘留人后,被拘留人不申請復議的,應限其24小時內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處罰,并將《執行拘留通知書》交付被拘留人。
2、被裁決拘留人或其家屬能夠找到擔保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要在申訴和訴訟期間,原裁決暫緩執行。裁決被撤銷或者開始執行時,依照規定退還保證金。
無證駕駛機動車,會被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而且,交通管理部門還可以對行為人并處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所以,無證駕駛機動車有可能會被處以拘留,也可以不被處以拘留處罰。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一般行政拘留的時間是多長
根據現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該法第二章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治安管理處罰種類,該項對行政拘留的性質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處罰的一種。該法第十六條規定:“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并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并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可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行政拘留的期限也作了嚴格的限制。
行政拘留裁決權屬于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后,在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拆遷協議簽訂后不履行怎么辦
2020-12-12刑事案件二審庭審流程是什么
2020-12-23雇傭童工怎么辦
2020-12-18最新勞動仲裁時效是二年嗎
2021-03-21國慶節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2021-01-18使用虛假身份證件會定罪嗎
2020-12-28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
2020-12-28發明專利初步審查的范圍怎么規定
2021-03-19財產被保全我們怎么知道
2021-03-12被狗咬傷誤工費賠償標準是什么
2021-01-01稅收違法行為三種行政處罰
2020-12-03投訴公交車怎么投訴
2021-02-16夫妻二人離婚后奶奶有探視權嗎
2021-01-21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材料
2021-02-01學生在學校被霸凌學校有責任嗎
2021-01-20勞務外包是同工同酬嗎
2020-12-22肇事司機死亡,可否要求其家屬賠償
2021-01-22偷盜車輛撞死自殺的人應當賠償嗎
2021-01-17出了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怎么賠償
2021-01-16代理商出具的授權書格式是怎樣的
202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