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傷等級鑒定后在哪些情況下需要進行再次鑒定
舉例《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規定
第二十八條(再次鑒定)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用人單位、工傷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對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或者職業病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市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對職業病鑒定結論不服的再次鑒定申請,市鑒定委員會應當另行組織專家組,進行再次鑒定。
市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再次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第二十九條(復查鑒定)
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提出勞動能力復查鑒定申請。
第三十條(鑒定費用)
工傷人員的初次勞動能力鑒定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用人單位、工傷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提出再次鑒定或者復查鑒定申請的,再次鑒定結論維持原鑒定結論,或者復查鑒定結論沒有變化的,鑒定費用由提出再次鑒定或者復查鑒定申請的用人單位、工傷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承擔;再次鑒定結論或者復查鑒定結論有變化的,鑒定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
二、工傷傷殘如何鑒定
工傷鑒定部門:當地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工傷鑒定申請:申請人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請主體不同而有所區別。應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證),工傷診斷證明,以及醫院記載的有關負傷職工的病情、病志、治療情況等資料(包括有關的放射材料)。辦理工傷鑒定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我辦發給《工傷認定申請表》。
第二步:申請人填表后交回我辦,同時提交:1、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2、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第三步: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第四步: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形成決定書。
第五步:將工傷認定決定書送達申請人、用人單位及工傷保險經辦機構。
三、不服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怎么辦
1、工傷職工對傷殘等級結論不服,正確的做法應該是通過由下而上的復查程序,以保障鑒定工作的公正合理。即:如果職工對市勞動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傷殘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申請省級勞動委員會進行再次鑒定,省級勞動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2、工傷職工對傷殘等級結論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訴訟,理由如下:
一是行政復議辦法明確規定,這種情況不屬于行政復議范圍,因此也自然不能進行行政訴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布后,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于1999?年11月23日發出《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復議辦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勞動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傷殘等級鑒定結論不服的,不能申請行政復議(見第?5條)。這就是說,對于勞動能力鑒定等級不服的,公民、法人提出法律訴訟或者法院受案處理都沒有法律法規依據。
二是從勞動鑒定委員會組織和工作性質來看,它不是具體的行政行為。因此,傷殘等級鑒定工作是根據國家評殘標準進行的,勞動鑒定委員會是當地政府協調勞動、衛生和工會等部門互相配合、支持這項事業的虛設機構,勞動鑒定辦公室的工作是具體組織落實。傷殘等級和護理依賴程度的鑒定是醫學專家組根據工傷職工的傷情作出的技術性結論,它在很大程度上屬于技術性和事業性的工作,不是具體行政行為。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工傷等級鑒定后在哪些情況下需要進行再次鑒定”問題進行的解答,在實踐中對工傷傷殘鑒定結果不服時,可以申請對工傷傷殘結果的再次鑒定。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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