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為是犯罪就是免除刑罰處罰對嗎
免于刑事處罰不等于不是犯罪。
免于刑事處罰的情形: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指根據《刑法》規定,不構成犯罪的。這是罪與非罪的界限,對于不構成犯罪的,當然不能追究刑事責任。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我國《刑法》規定對于刑事犯罪的追訴期限,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等等。追訴時效具有法定約束力,超過追訴時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據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決定特赦。一經特赦,對罪犯不得再予追究。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我國《刑法》規定了四類案件告訴才處理:第246條規定的侮辱、誹謗案(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第257條第1款規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第260條第1款規定的虐待案和第270條規定的侵占案。這幾種犯罪的追究以被害人等的告訴為必要條件,如果沒有法定人員告訴,或者告訴以后又撤訴的,不得追究刑事責任。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我國刑法實行罪責自負、反對株連的原則,加之刑事訴訟中沒有缺席審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責任已經沒有意義,因此不予追究。
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如果按照刑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其他生效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據特別法優于普通法的原則,不予追究。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對于不認為是犯罪這樣的情況的話,一般來說是不會成立犯罪罪名的,這個一般不會涉及到免除處罰的情況,因為根本就不會有處罰,一般也沒有罪名承擔,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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