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款罪是二次犯罪嗎
不屬于二次犯罪,“款”是一條法律條文的構成單位,有的法條中,一條法律只有一款組成,有的法條,一條法律由若干款組成,在由若干“款”組成的一條法條中,“前款”即指本款的上一款,而“犯前款罪”,是指觸犯了本款的上一款所規定之罪。
犯前款罪的,在刑法上是指前款對某一犯罪的構成要件做了具體規定,并規定了法定刑,如果有不同于前款的特殊情形的,在量刑上作出不同與前款的規定,通常是法定刑的升格,或從重處罰情節、或對特殊主體從重之類的。
《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包庇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為犯罪分子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或者犯罪所得“。”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緝毒人員或者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掩護、包庇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犯前兩款罪,事先通謀的,以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論處。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有關故意傷害罪的條文規定,其全文內容為: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上的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前款罪并不屬于第二次犯罪,比較常見的前款罪屬于,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如果他人并不屬于販毒分子的話,那么我們也就不會構成包庇罪。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房屋抵押需要戶口本原件嗎
2020-12-22專利申請的消極條件是什么
2020-12-04婚禮上送花圈能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嗎
2021-01-15如何確定交通誤工費賠償標準
2021-03-08訴訟離婚缺席判決會判離婚嗎
2020-12-19格式合同條款指的是什么
2021-02-14女兒和孫子誰的繼承權大
2021-02-24拆除違法建筑要走哪些程序
2021-02-26勞動合同主體能是未成年人嗎
2021-03-10履行勞動合同的原則
2020-11-15勞動關系轉移需要什么手續
2021-02-25婚前買房婚后辦證是否屬于共同財產
2020-12-07勞動糾紛官司期間可以計算利息嗎
2020-11-26飛機航班取消有賠償嗎
2021-02-11建筑工程保險的被保險人
2020-12-13人身保險合同的特點
2021-01-09人身保險種類有哪些
2021-01-12車上座位責任險案例
2021-02-04交強險保額怎么計算
2021-02-17荒山承包年限
2020-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