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責任事故罪要坐牢外加一定的罰款嗎
根據刑法第134條之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重大責任事故罪而情節特別惡劣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里的情節特別惡劣,是指造成傷亡的人數較多,或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或者在社會上造成極為惡劣影響的等。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礦山生產安全刑事案件具體應用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規定:
(1)發生礦山生產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
①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
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
③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情節特別惡劣”:
①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傷十人以上的;
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三百萬元以上;
③其他特別惡劣的情節。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一般情況下如果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罪,這個時候可能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惡劣的會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這個時候并沒有規定一定要進行罰款。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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