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案處理和在逃有什么區別
另案處理是指將共同犯罪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從本案中分離出來與其他案件共同處理或者單獨處理的情況,而在逃是指共同犯罪的嫌疑人沒有歸案的情況。
現實存在的“另案處理”情形大約有以下幾種:
一是犯罪嫌疑人在逃,一直沒有歸案,而其他的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查清,或者關押時間已到,只好在提請批準逮捕書或起訴意見書中對在逃的嫌疑人使用“另案處理”。
二是在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偵查完畢,可先行處理,故而對未偵查終結的犯罪嫌疑人作“另案處理”。
三是某犯罪嫌疑人,如果在本地、異地均有共同犯罪事實發生,在異地處理更為合適的,即被列入“另案處理”。
四是級別管轄方面的因素。某一犯罪嫌疑人共同犯罪事實既涉及到地域,又有級別管轄問題,考慮案件處理的需要,即將其中某一個或幾個犯罪嫌疑人列入“另案處理”。
五是職能管轄方面的因素。某一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對其犯罪事實的偵查管轄具有雙重性,既有公安機關立案管轄的犯罪,又有檢察機關管轄的犯罪,為了工作方便,有時可能在偵查階段將某一犯罪嫌疑人作“另案處理”。
六是個別司法工作人員或是出于人情,或是出于利益的誘惑,故意放縱罪犯而作“另案處理”。
七是因犯罪嫌疑人的其他客觀原因暫時不能進入訴訟程序的。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另案處理和在逃有什么區別”問題進行的解答,另案處理是指將共同犯罪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從本案中分離出來與其他案件共同處理或者單獨處理的情況,而在逃是指共同犯罪的嫌疑人沒有歸案的情況。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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