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上抑郁癥可否享受工傷待遇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工傷
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
患上憂郁癥如果是工作引起的話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并且會按照工傷的標準進行賠償,工傷一般的賠償標準是賠償醫療費、住院費等,如果是心理上的病的話可以醫療費和住院費是主要的,以上就是對你提出的問題的回答,你可以咨詢律霸網的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合同法是民法嗎
2021-02-24拆遷協議需要夫妻雙方簽字嗎
2020-12-31合同雙方蓋章但還沒生效可以作廢嗎
2021-01-082011誤工費標準:誤工費到底怎么算
2021-01-20遺囑可以寫進離婚協議嗎
2021-01-04擔保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2021-03-17什么是聯建,房地產聯建的主要類型及其法律性質
2021-02-02試用期內降薪調崗合法嗎
2021-02-05本案中保險合同的效力問題
2020-12-03得過抑郁癥還能否購買人壽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2020-12-19車上貨物責任險的理賠
2021-02-28保險人傷事故處理流程
2020-11-18保險代理人該怎么應對保險糾紛
2021-02-20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應該找什么部門辦證及內容
2020-11-23承包土地需要知道哪些法律內容
2020-12-25預付土地出讓金該進的科目是什么
2020-11-10遇到暴力拆遷時應該怎么做
2021-02-042020年這幾類房屋不再算“違建”了,拆遷有補償了
2021-02-09城中村拆遷時,應該怎么補償
2021-03-16租用的門面房拆遷,怎么補償
202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