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我國行政拘留會拘留多久?
1、行政拘留最長十五日,合并處罰最長不超過二十日;刑事拘留最長三十七日。
2、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規定: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并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并執行的,最長不超過20日。
二、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在刑事案件偵查中,對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暫時采取的強制措施。公安機關對于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若被拘留人被批準逮捕,則依據《刑事訴訟法》審理,若審理后被無罪釋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刑事拘留不是處罰或者制裁。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0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預備犯罪、實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的條件是:
(1)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后,由公安機關執行。
刑事拘留最長時限為 37天(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批準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到30日。檢察院必須在7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在我國行政拘留最長時間是十五天,如果說是合并處罰的話,拘留的最長時間不能超過二十天。拘留一般分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很多人容易將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混為一談,這是我們后期普法工作人員工作的重難點,兩者區別還是很大的。
刑事拘留是什么意思?拘留期限是多久?
非法同居會不會罰款或者拘留
行政拘留暫緩執行問題不適宜的對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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