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科能把罪改輕嗎
不能這樣做,沒有職權:
(一)在上級檢察機關領導下履行職責對市人民檢察院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
(二)依法提請市人民檢察院向市人民弋表大會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三)按照管轄權限,依法對貪污賄賂.厄罪,國家工作人員的讀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I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和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以及按照法律規定需要本院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進行立案偵查。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我們在對一些刑事案件進行處理的過程中,是需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進行確定的,不可能說因為一些犯罪以外的情形作為定罪的標準,也不可以私自進行更改。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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