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罪能定罪嗎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根據上述規定,不認罪,沒有口供,或者說零口供,只要有客觀證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排除合理懷疑,照樣可以依法定罪量刑。反過來說,只有口供,沒有其它客觀證據,或者其它證據不足的,即使被告人認罪,也不能定罪量刑。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如果我們在對案件進行審理的過程中,有足夠的證據能夠給對方定罪的話,這個時候是不需要對方認罪就可以進行定罪的,所以最主要的是看證據是否能夠進行定罪。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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