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有很多這樣的人,因為經營中的不恰當,違反了一些法規,讓有關部門進行了處罰,情節不嚴重可能就是相應的進行警告和罰款,有的也可能進行拘留,停產停業等,那我們看看如果到了期限還是沒有履行處罰決定的,應該怎么辦比較好?
當被行政機關處以罰款的決定以后,如果到了期限還沒有繳納罰款的話,每天就會按照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比如,你開車超速了,交通違章,要處罰你二百塊的罰款,但是你在期限內沒有及時繳納,那么到期后,每天就會增加二百塊的百分之三,也就是六元,每天增加六元,直到你繳納為止;當然還有一種情況,比如你經營了一家公司,但是因為違反了一些法規,要求停產停業,還有幾十萬的罰款,如果到期罰款未交,做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機關就會將查封或者扣押的財物進行拍賣,所獲得的的款項就當做罰款,也可以將凍結的存款劃撥相應的款項抵繳返款;如果你還是不依法執行處罰決定,那么做出處罰的行政機關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進行強制執行。
如果被處罰的人的確有經濟上的困難,需要延長繳納罰款的期限或者分期繳納罰款,那么就要向有關部門進行申請,等待行政機關批準后,就可以暫時緩期繳納或者分期繳納。如果你對行政處罰決定由所異議,覺得不太服氣,那么要及時進行行政訴訟或者申請行政復議,如果沒有要及時的執行處罰決定。要不然過期了,就會采取強制措施對你進行強制執行,所以要及時執行處罰決定,避免更多的麻煩。
當然,在生活中,我們要遵紀守法,合理經營,這樣也避免了被處罰。
行政處罰中當事人陳述和申辯時限是如何規定的
行政處罰簡易程序是怎樣的?
行政處罰重從輕處罰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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