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拘留暫緩執行保證人條件
一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請了行政復議或者提起了行政訴訟。
這是適用行政拘留暫緩執行的前提條件。如果被拘留人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則不得適用行政拘留暫緩執行。同理,如果公安機關作出行政拘留暫緩執行的決定前,行政復議機關已經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復議決定,或者人民法院已經裁定不予受理行政訴訟的,對被拘留人也不得適用行政拘留暫緩執行。
二是被拘留人提出了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
行政拘留暫緩執行的申請,既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提出,但都必須在行政拘留處罰決定尚未執行或者尚未執行完畢前提出。因為如果行政拘留決定已實際執行完畢,就不存在適用行政拘留暫緩執行的問題了。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必須由被拘留人親自提出,其近親屬及其他人均無權提出。
三是公安機關認為對被拘留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
這是適用行政拘留暫緩執行的關鍵條件。如果公安機關經審查認為,對被拘留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會發生社會危險的,則不能適用行政拘留暫緩執行。這里所稱的“不致發生社會危險”,主要是指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被拘留人不會逃跑、干擾和阻礙證人作證、串供、毀滅、偽造證據、再次實施違法犯罪等情形。
四是被拘留人或者其近親屬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標準交納保證金的。
這是適用行政拘留暫緩執行的擔保條件。近親屬,是指被拘留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擔保人,是指以自己的人格和信譽擔保,并出具擔保書,保證被拘留人在行政拘留暫緩執行期間不逃避行政拘留處罰執行的自然人。根據本法第108條規定,擔保人必須是與本案無牽連、享有政治權利且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的人。保證金,是指由被拘留人或者其近親屬為了申請行政拘留暫緩執行而交納的保證被拘留人不逃避行政拘留處罰執行的一定數量的金錢。根據本條規定,保證金必須按照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標準交納。這里所說的每日行政拘留,是指在公安機關通知其交納保證金時尚未執行的行政拘留的時間,而不是指被拘留人被依法決定行政拘留的時間。如某人被決定行政拘留10天,公安機關通知其交納保證金時,其已被執行了3天,則其應當交納1400元保證金而不是2000元保證金。
行政拘留時一種行政處罰的手段,我國對這類處罰具有較為嚴格的規定。相關的當事人如具備相應的條件,對相關當事人可以暫緩執行相應的行政拘留。符合我國的法律要求和相關的法律規定,按照相應的制度對這類人實施相應的拘留決定。
交通事故行政拘留申請暫緩執行的適用條件?
行政拘留孕婦行政法規定是什么?
申請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保證金多少?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材料買賣是否需要簽合同才能生效
2021-03-19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有哪些
2021-03-02家庭冷暴力離婚賠償
2021-02-07入住新房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2020-12-16偷拍別人會被怎么處罰
2021-01-04實用新型專利是不是沒什么用
2021-02-08父母離婚孩子17歲可以獨自生活嗎
2021-02-24如何行使夫妻財產贈與財產撤銷權
2021-03-04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最多賠償多少錢
2021-02-16勞動合同變更時未變的內容繼續有效嗎
2021-02-10合同保全是什么
2020-12-24交通事故簽了責任書多久賠償
2020-11-23房屋租賃注意事項
2021-01-10如何確保售樓書具有法律效力
2020-12-06勞動合同終止爭議的解決方式是什么
2020-12-29小貨駕駛證實習期能扣分嗎
2021-01-21實習協議期是多久
2021-03-18保險合同中無須注明的條款包括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
2020-11-26保險合同糾紛中的法律適用
2021-03-07佛山市某宗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案
2020-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