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說明的是,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會成為刑法上所謂的交通肇事罪,要達到刑法上的犯罪需要達到一定的條件。具體的說,劃分交通肇事罪是不是構成,主要是調查當事人是不是存在主管上的過錯,是不是沒有遵守相關的交通安全法規。
另外,還應該判別這個交通事故和當事人不遵守交通法規的行為是不是互為因果。假如說不存在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或者有違反交通法規但是沒有形成因果關系,這是交通事故就不構成交通肇事罪。舉例來說,交通事故是由被害人單方違反交通規則,亂穿車流等造成的。
又比如說發生了自然災害,像由山體滑坡、地震、暴風雨、洪澇等造成的交通事故就不算入交通肇事罪的范疇。同時也要說明的是,交通事故并不一定是由一種因素單獨造成的,也可能是在多種因素綜合或別人參與的情況下發生的,這時就要更仔細的辨別原因和他人參與對事故發生的影響到底有多少。
如果不清楚他們對當事人違法行為間的因果關系,就不能準確的斷定是否屬于交通肇事罪,也就不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下面舉個具體的例子來說明以上的情況。當事人違反道路限速標志,在超速的情況下超車,此時猛然看見車前數十米的地方有行人橫穿馬路,于是為躲閃行人就猛打方向盤,雖然沒有撞到行人,但是在車超速的情況下,車輛剎車不及沖上路邊行人造成正在走路的行人重傷。
這個時候,穿越馬路的行人屬于本案發生的條件,事故發生的真正原因其實是司機違法超車,這個時候就可以認為開車人的所作所為和行人重傷的后果之間存在因果聯系,所以可以認定為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釋全文
交通肇事罪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哪些情況構成交通肇事逃逸,哪些情況又不構成?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加盟店公司解散了保證金能退嗎
2020-11-27哪些人享有機械表演權
2020-12-04信用卡不小心逾期一次怎么辦
2021-01-24夫妻相互繼承遺產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1-01-24公司倒閉勞務外包工有賠償嗎
2021-02-08勞動爭議案件舉證指引最詳細
2020-11-15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賠償案
2021-01-28怎樣區分保險事故發生前后的解除
2020-12-26駕駛員下車修理受傷仲裁委裁決保險不賠
2020-11-19公司不交保險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2021-03-25財產保全在哪里辦
2021-02-02保險合同有哪些基本分類
2020-11-22保險法定受益人的順序是怎么樣的
2020-12-07投保后需要維護保險標嗎
2021-03-25保險代理人的工作包括哪些內容
2021-03-22存錢卻“買”了保險 保費能要回來嗎?
2020-11-25預定死亡率 Expected mortality
2021-01-04關于機動地承包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2021-03-01土地流轉合同樣本
2021-03-06拆遷房的房產證改名字流程是什么,拆遷房怎么辦理房產證
202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