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樣不算肇事逃逸
1、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解決,達成協議,并留下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報案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為及時搶救事故傷者,標明車輛和傷者位置后駕車駛離現場并及時報案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將傷者送醫院后,確因籌措傷者醫療費用需暫時離開醫院,經傷者或傷者家屬同意,留下本人真實信息,并在商定時間內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受傷需到醫院救治等原因離開現場,未能及時報案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駛離現場,有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或不能發現事故發生的;
6、有證據證明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傷害而被迫離開現場并及時報案的。
二、哪些行為是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注意,交通肇事中的逃逸,主要是肇事者出于害怕承擔責任的心理,從而選擇在肇事發生之后逃離現場,通過這樣的行為想要逃避自己的責任。而逃逸情節,在我國屬于嚴重的情節,另外還很容易造成嚴重后果的發生,因此,很多時候對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都是比較重的。
摩托車撞人后逃逸怎么處罰
交通事故逃逸賠償標準
肇事司機開車撞人后逃逸的怎么處罰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合同法中過錯有什么法律規定
2021-01-06違反環境保護法怎么處罰
2021-01-25在什么情況下,軍人婚姻不會受到法律保護
2020-11-21股權激勵解禁后多久可以行權
2020-11-18商號取得流程是什么
2020-12-10逼婚是否侵犯婚姻自由
2020-11-11脅迫婚姻起訴法院是否支持
2020-12-15離婚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如何區分
2021-03-11合同能否約定完全免責
2020-12-17駁回原告訴訟請求訴訟費要退回嗎
2021-01-07房產贈與給侄兒要被上稅嗎
2021-02-15房屋補償標準能否作為賠償的計算依據
2021-02-23人壽保險是如何進行理賠的
2020-12-22拼車出事故責任誰來擔
2021-02-10新法修訂對保險公司提出挑戰
2020-11-29重復保險三大賠償計算方式
2020-12-11單位失業保險金沒買合法嗎
2021-01-13退商業車險過程是怎么樣的,退保需要什么材料
2021-03-25為獲理賠編造虛假事實騙保險公司構成犯罪嗎
2021-01-15保險代理合同樣本
2021-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