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是我國法律規定的一項內容之一。行政處罰相比較刑事處罰來說有很大的不同。那么關于行政處罰的特性有哪些呢?關于行政處罰,首先實施權利的主體要有行政職權的,比如公安機關等,其次處罰只使用與違法行政法律規定行為的。
一、行政處罰的特性有哪些?
1、決定并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為特定的行政主體。行政處罰只能由擁有行政職權的行政主體決定并實施,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能決定并實施行政處罰。
2、行政處罰只適用于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行為。這里的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行為,是指違反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3、行政處罰的對象一般為被認為實施了行政違法行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也即行政法律關系中的外部相對人,包括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個人。
4、行政處罰是違法者承擔行政法律責任的一種表現形式。行政法律責任是行政法律關系主體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既包括行政主體因違法或不當行政而應承擔的責任,也包括相對人違反行政法律規范而因承擔的責任。
5、行政處罰是一種以制裁為內容的具體行政行為。它以直接限制或剝奪相對人的人身權、財產權為內容,是由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確定的、并由特定的行政主體實施的帶有強制性的國家制裁措施,是一種可以懲戒性義務的行政處理決定。
二、行政處罰是由行政主體所實施的一種行為。
其主體限于3類:
(一)特定的行政機關。即只有法律、法規或者規章明確授予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才能實施行政處罰。
(二)法律、法規授予行政處罰權的組織。
(三)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
行政處罰是對特定對象所作的制裁行為。特定對象是指行政相對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行政處罰是一種行政法律責任。
行政處罰是一種剝奪或限制相對人權益的行政行為。
行政處罰的特性有哪些?行政處罰的一個很大的特征就是處罰的力度比較輕,行為人的實施的行為必須是違法行政法規內容的,權利實施的主體必須是具有行政職權的機關,主要的內容是制裁,以這個為內容的一個行政行為。
行政處罰重從輕處罰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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