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如果相關當事人被我國的政府機關和相應的當事人進行處罰時,發生較大的錯誤,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傷害的。相應的當事人可以要求進行國家賠償。下面小編就行政拘留精神賠償有哪些具體的規定,這類問題為大家進行詳細的解答。
一、如果是冤,假,錯案,可以獲得國家賠償。
最高法院公布2015年國家賠償標準,具體數額為每日219.72元。
計算標準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天數*219.72元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1)造成身體傷害的:
醫療費:實際醫療支出(須有醫療憑證:病歷、收據等)
護理費:護理人數*護理天數*工費(誤工費或者護工費)
誤工費:天數*219.72元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
醫療費:實際醫療支出(須有醫療憑證:病歷、收據等)
護理費:護理人數*護理天數*工費(誤工費或者護工費)
誤工費:天數*219.72元
殘疾賠償金:按照傷殘等級進行賠償
殘疾生活輔助器具費:實際購買支出(須有收據等材料)
康復費:后續恢復治療費用(須有收據的等材料)
生活費: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撫養年限*人數
(3)造成死亡的:
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20
生活費: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撫養年限*人數
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生活費的發放標準,參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被扶養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費給付至十八周歲止;其他無勞動能力的人,生活費給付至死亡時止。
3.致人精神損害的
應當在侵權行為影響的范圍內,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權造成損害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處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或者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返還財產
(二)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造成財產損壞或者滅失的,依照本條第三項、第四項的規定賠償
(三)應當返還的財產損壞的,能夠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四)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五)財產已經拍賣或者變賣的,給付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變賣的價款明顯低于財產價值的,應當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六)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的,賠償停產停業期間必要的經常性費用開支
(七)返還執行的罰款或者罰金、追繳或者沒收的金錢,解除凍結的存款或者匯款的,應當支付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對財產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
5.條賠償費用列入各級財政預算?! ?
賠償請求人憑生效的判決書、復議決定書、賠償決定書或者調解書,向賠償義務機關申請支付賠償金。
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支付賠償金申請之日起七日內,依照預算管理權限向有關的財政部門提出支付申請。財政部門應當自收到支付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支付賠償金。
我國對相關當事人,受到的人身傷害和精神損失都有著較為詳細的賠償規定。規定對這類人的賠償按照我國的相應法律進行。我國的相關部門予以審核,相關的財政部門進行發放,保障這類人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全文
國家賠償法的適用主體包括哪些人
房子遭強拆國家賠償申請書注意事項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如何認定交通事故?
2020-11-08股權轉讓給子女算贈與嗎
2020-12-21企業融資渠道的有哪幾種選擇
2021-03-18專利費用繳納的方式有哪些
2021-02-10搭網約車上下班發生交通事故能工傷賠償嗎
2020-12-03醉酒駕車撞死人判幾年
2020-12-25民事訴訟須知
2021-02-04買賣合同糾紛判決多久生效
2020-12-16公租房申請書如何寫
2021-03-17私人集資房是否可以買,私人集資房合法嗎
2020-12-09勞動調解協議生效反悔怎么辦
2021-01-12人身保險合同如何簽訂
2020-12-16保險經營范圍和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有限制嗎
2020-12-14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的內容是什么
2020-11-16區域保險貿易對WTO保險貿易體系的威脅與挑戰
2021-03-132025年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怎么辦
2020-12-12棚改項目土地出讓金是否可以用于拆遷安置費
2021-02-08新農村建設只能是給安置房嗎
2021-02-06在征地拆遷中,什么時候應該進行聽證程序
2021-03-19拆遷后遇到房價波動拆遷補償標準如何確定
2021-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