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大家對于一些違反交通的行為都是比較反感的,因為違反交通,就意味著可能會帶來交通事故的發生,因此會造成嚴重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也正是因為這樣,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治安行政處罰權有哪些?下面為大家介紹。
一、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治安行政處罰權有哪些?
1、警告
警告,是指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提出告誡,指出危害,促其警覺,使其不再重犯的治安管理處罰。警告是一種最輕的治安管理處罰,屬于申誡罰,主要適用于初次實施比較輕微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輕微、認錯態度較好的人。警告處罰具有兩個特點:一是它充分體現了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原則。二是警告使用方便。
2、罰款
罰款,是指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依法強制其在一定的期限內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治安管理處罰。罰款的目的是使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在經濟上受到損失,從而受到觸動、教育,并改正錯誤,以后不再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罰款的幅度大致分為以下幾個檔次:①200元以下;②500元以下和200元以上500元以下;③1000元以下和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④2000元以下和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⑤3000元以下和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⑥5000元以下和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公安機關在決定罰款處罰時,根據每個具體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性質、情節、后果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的態度等情況,分別適用不同的罰款檔次,在法定幅度內,合理確定罰款數額。公安機關在適用罰款處罰時要注意兩個問題:一是罰款要力求客觀合理,符合錯罰相當原則。二是要嚴格履行罰款的法律手續。
3、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公安機關強制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關押在專門的處所,暫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最嚴厲的治安管理處罰。人身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我國憲法和有關法律對保護公民的人身自由都作了明確規定,特別是對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婦女的人身自由等合法權益的保護,國家尤其重視,全國人大常委會分別專門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對婦女、兒童和老人實施行政拘留也是非常嚴格的,特別注意對其權益的保護。
二、其他
4、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
“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是一種資格罰。該處罰是剝奪行為人已經擁有的某種資格,使其永遠或者在一定時期內喪失實施特定行為的資格。“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的實施主體是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只能“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
5、收繳和追繳
收繳,是指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非法財物收回并上繳到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所查獲的毒品、淫穢物品等違禁品,賭具、賭資,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可以統稱為“非法財物”。
追繳,是指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因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所得的贓款、贓物和非法利益追回,并上繳到公安機關。違法所得,是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因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所得的贓款、贓物和非法利益。當非法所得表現為一定的物時,非法所得除包括一定的物外,還包括該物所可能發生的天然孳息,以及利用該物進行經營所獲得的物質利益。當非法所得表現為一定的貨幣時,非法所得除包括一定的貨幣外,還包括該貨幣所可能發生的法定孳息。公安機關追繳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因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所得的贓款、贓物和非法利益中,如果屬于被侵害人的合法財產,即被侵害人依法享有民事上的所有權或者占有權、經營權的財產,公安機關予以退還。
6、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首先,罰款是最常見的一種治安行政處罰的權利。當然,對于一些情節并不是特別嚴重,比較輕微的行為可以基于口頭上的警告處理。如果是比較嚴重的行為可能會進行行政上的拘留,還需要限制出境或者是驅逐出境。
行政訴訟法修改看點
醫療事故爭議的行政處理由哪個部門處理?
行政處罰法實施細則包括哪些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顏恩超律師,1976年生,浙江寧波人。法學、經濟學雙學士學位。副主任律師,高級合伙人,刑事事務部主任,婚姻家庭事務部主任。 從事法律行業多年,法學理論功底深厚,辦案實踐經驗豐富,熟悉寧波本地司法環境,同時與社會各界有著廣泛的交往和聯系。顏恩超律師具備超強的思維能力、盡心盡責的辦案態度,在多年辦案實踐中形成了自己獨特辦案風格。并深知“金杯銀杯不如百姓口碑”的道理,視“誠信、責任、聲譽”為生命,接待咨詢客觀坦誠,分析案情鞭辟入里,多年來一直深得當事人的信任。 工作作風:認真、負責、扎實、嚴謹,待人熱情誠懇,平易近人,全心全意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為執業信條。 辦案特色:顏恩超律師擅長辦理重大、疑難、復雜的各類案件,辦案思路清晰、應變敏捷,善于捕捉證據細節,綜合分析案件事實,法庭辯論攻防兼備,辯護意見有破有立,語言表達言簡意賅、不冗不漏。無論是作為原告方的律師還是作為被告方的律師,均以“當事人權益至上”為原則,全力維護當事人利益,深受廣大當事人及其親友的交口贊譽。 突出優勢:深厚扎實的法律功底,勤勉盡責的工作態度,細致務實的工作作風,靈活創新的工作方法,誠信
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轄
2020-12-07申請勞動仲裁要做什么準備
2021-01-26車禍誤工證明怎么開
2021-01-14倉單質押融資基本步驟是怎樣的
2021-02-19出了交通事故之后萬一肇事逃逸,保險公司還會依法賠償嗎
2020-11-09多人居間合同怎么簽才有效
2021-01-29臨時工簽勞動合同后違約該怎么處理
2021-03-10人身意外險的內容
2020-12-17法律對于土地承包權是如何規定的
2020-11-17城市土地可以轉讓嗎
2021-03-09拆遷買的安置房可以轉讓嗎
2020-11-10光明新區拆遷人民防空警報設施的許可辦理(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
2021-03-02哪些人能分到房屋拆遷補償款
2021-01-25農村戶口拆遷有補償嗎,怎么補償
2020-12-02宅基地沒有手續拆遷怎么辦
2021-02-14征地拆遷信息公開應該向哪個部門申請
2020-11-18沒有合法有效的評估報告,能否作出征收補償決定
2021-01-19對煙臺房屋拆遷臨時、違法建筑怎么處理
2020-12-24城中村拆遷時,院落空地應該如何補償
2021-01-28因修建地鐵被拆遷,可以獲得哪些補償
2021-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