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許可的設定權限的內容
(一)行政法規的行政許可設定權
行政法規是國務院制定的法律規范,根據憲法和立法法的規定,行政法規的效力等級是僅次于法律的一種法律規范。
《行政許可法》對行政法規在設定行政許可方面的規定體現了憲法和立法法的精神,一方面,行政法規設定行政許可的權限比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規范大;另一方面它又受一定的限制,即法律已經設定行政許可的,行政法規只能作出具體規定,不能增設行政許可。總之,行政法規可以設定行政許可法規定的可以設定行政許可的各類事項,但是,法律已經設定行政許可的,行政法規不得超越法律規定,而只能作具體化的規定。
(二)國務院決定的行政許可設定權
《行政許可法》賦予了國務院以采用發布決定的方式設定行政許可的權力,但作了限制。所謂必要時,包括臨時、緊急情況,為試點、試驗需要,一時難以制定法律、行政法規等情況。實施后,除臨時性行政許可因條件、情況發生變化廢止以外,國務院決定設定的其他行政許可在條件成熟時,國務院應當適時提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法律加以設定,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規加以設定。
(三)地方性法規的行政許可設定權
地方性法規是省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或者批準的法律規范。《行政許可法》規定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行政許可,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已經對有關事項設定行政許可的,地方性法規只能作出具體規定,不得增設行政許可。
(四)省級政府規章的行政許可設定權
《行政許可法》對省級地方政府規章的行政許可權作出了必要限制。
(五)地方性法規和省級政府規章不得設定行政許可的事項
在現實生活中,出于保護本地生產經營者利益的狹隘考慮,很多地方政府常常利用設置行政許可事項限制外地競爭者的產品或者服務進入本地市場。實踐證明,以許可的方式設置貿易壁壘有百害而無一利。
一、行政許可的設定權限的含義
法律可以設定行政許可事項是由我國的政體決定的。法律不僅可以對《行政許可法》第十二條規定的可以設定行政許可的五類事項設定行政許可,法律也可以對第十二條規定以外的事項設定行政許可。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我國法律和地方性法規,他的行政許可的設定全是不同的。通常情況下,由于法律的位階,它高于地方性法規和省級政府的規章。因此,法律的行政許可或者行政處罰的設定權限,要高于地方性法規。
?
具體行政行為合法要滿足什么條件?
最新行政訴訟證據規定2020
醫務人員的行政責任有哪些?形式有哪些?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偷拍別人會被怎么處罰
2021-01-04交通事故檢驗鑒定時限
2020-12-30交通違規被拍照怎么處理
2020-11-08行政處罰聽證可以延期多長時間
2020-12-18司法鑒定意見是否可撤銷
2020-12-04公司在上海股交中心掛牌是否影響其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
2021-01-09辦案機關需要外國協助送達傳票的怎么辦
2020-11-12學生在學校摔斷胳膊學校有責任嗎
2021-01-10誰能申請訴前停止侵犯知識產權行為
2020-11-26員工簽訂七天無工資試用期是否合法
2021-01-12實習期簽了合同要承擔上面的條款嗎
2020-11-27公司裁員賠償范圍是怎么規定的
2020-12-12投資理財保險的注意事項
2021-02-06保險合同如何變更
2021-01-30陳某訴一保險合同糾紛上訴案
2020-11-22佛山市某宗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案
2020-12-27保險人如何計算保險額
2021-02-20目前在我國已開展的人身保險有哪些險種?
2021-03-08國有林地承包經營有什么規定
2021-02-27土地出讓收回可以再次出讓嗎
202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