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現在在遇到很多糾紛的時候,當事人都會選擇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糾紛,維護自身合法權利。實踐中,出現交通事故之后向法院起訴的人也不少,那此時應該向哪里法院起訴呢?接下來,就讓律霸小編為你做詳細介紹吧。
一、出現交通事故之后應該向哪里法院起訴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權案件,《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僅僅的交通事故發生地法院可以管轄,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權管轄。
二、法院的選擇有可能影響賠償的數額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以下賠償費用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的標準計算:
1、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3、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4、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其實在出現交通事故之后,對事故糾紛的處理不是一定要現在訴訟方式,這個時候當事人應該結合實際情況,要是能夠調解處理的話,當然是最好的,畢竟打官司不僅費時間,同時也會費精力和金錢。而要是一定要起訴的話,則也要選擇好管轄的法院才行。
交通事故交警調解后還可以提起訴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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