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違章被行政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1、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五百元罰款;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二千元罰款。
2、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可以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4、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5、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可以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6、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7、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可以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哪些交通事故必須報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不能私了,必須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處理:
1、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
2、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3、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
4、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二款規定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
5、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6、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除此以外,在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的情況下,無論雙方對事故的事實及成因是否有爭議都必須報警;在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沒有人身傷亡的情況下,如果雙方對事故的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仍然應當報警。
交警在對交通違法之人進行處罰的時候,需要結合實際的違章行為,按照規定來進行處罰,大部分情況下其實都是給予罰款或者扣分處罰,只有在情節嚴重的時候,才會對駕駛人員給予行政拘留的處罰。若是交通事故造成了嚴重的損害后果,而肇事者需要對事故承擔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那么很有可能被認定構成交通肇事罪,從而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
交通違章扣分周期怎么計算
什么是交通違章
交通違章扣分標準是什么,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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