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屬于我國強制性購買的一種車險,在購買機動車的同時,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就必須要購買交強險,而交強險的賠償范圍也是比較廣的,但僅僅是針對事故給對方造成的損害做出賠償。但現實中有的人卻不按照規定購買交強險,那沒買交強險怎么處罰呢?律霸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交強險是怎么賠付的
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交強險一般我們不經常接觸到,交強險會在交通事故中檢測后車主是“有責任”還是“無責任”,商業險則是根據雙方的責任大小來理賠。
假如被判定車主有責任,交強險的最高賠付是12.2萬(死亡傷殘最高11萬,醫療費用1萬,財產損失2千,這和車主責任大小無關),只要判定車主賠償就按照最高限額來賠。
出事故后,當判定車主無責任時,理賠最高賠付1.21萬元(死亡傷殘賠償1.1萬元、醫療費用1000元、財產損失險100元),也是根據責任來賠償。
盡管保費標準會逐年下調,但出險次數與賠償金額沒有直接關系,也就是說,即便你一年內發生多次事故,最高賠償限額都會按照12.2萬元或1.21萬元的標準執行。
如果受害人故意引發交通事故又或者像醉駕、無證駕駛等惡意駕駛行為,保險公司可以追償,也就是保險公司先行向受害人賠付,然后再向肇事車主索要賠償款項。
二、沒買交強險怎么處罰
根據我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一)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二)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補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關于投保交強險的注意事項。具體如下:
首先,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可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其次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再次,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保險標志,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的保險標志,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最后,當事人提供相應的合法證明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被交警發現了的就會扣留機動車,要求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投保,并且還會做出相應的罰款處罰。而在購買交強險的過程中,也是有需要注意的事項,這方面的內容也已經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紹,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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