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駕最新標準是怎樣的
關于實施《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國家標準的通知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的屬于飲酒駕駛,大于等于80的則屬于醉駕駕駛。
二、醉酒駕駛行政處罰:
1、酒后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后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3、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5、酒后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重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在酒駕中,需要仔細區分飲酒駕駛與醉酒駕駛。而一般說酒駕入刑,就是指其中醉酒駕駛的情況。但從目前的規定來看,機動車駕駛人員即使在醉酒的狀態下駕駛機動車上路,也不一定會被認定構成刑事犯罪。在《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二)(試行)》中規定,要是醉駕的具體情節比較輕微,同時造成的危害也不大,那么對醉駕致人可以不予定罪處罰;若是犯罪情節輕微,同時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則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醉駕、危險駕駛罪中的法律標準是什么
什么樣的醉駕不能認定為刑事犯罪?
醉駕撞死人判幾年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如何認定二套房或多套房
2021-02-28車輛交通事故如何處理
2021-03-14農民工工資拖欠法律怎么規定
2020-12-18欠條、借條和收條的法律效力
2020-11-08被公司騙了簽了工傷賠償協議怎么辦
2020-11-26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資金罪的區別是什么
2021-02-17合同債權最常見的風險有哪些
2021-01-30贈與物還沒交付可以撤銷嗎
2020-12-29用電人不注意安全用電,在合同法上可能面臨什么后果怎么規定
2020-12-10什么是證據保全
2020-12-16家長把學生打了學校有責任嗎
2021-03-16新手買房時必須注意這些問題
2020-11-10入職半天就走的原因是什么
2021-03-05員工上班打游戲可以開除嗎
2020-11-29《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六大亮點
2020-11-14交強險是什么,它與第三者責任保險的區別
2020-11-21車輛自然災害險多少錢
2020-11-15保險合同盡到說明義務是否就可以免責
2021-01-26人身保險合同不適用損失補償原則
2020-11-23保險人的概念
202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