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那些醉駕情形不追究刑事責任
1、醉酒駕駛自行車、電動車;
2、駕駛人年齡不滿16周歲;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駕駛機動車。
4、醉酒駕駛情節顯著輕微(比如老婆臨產、酒精度剛達到醉酒標準且具有自首情節)
二、醉駕怎么處罰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內容規定: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處罰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2、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刑法》中的醉駕入刑具體是指在醉酒狀態下駕駛機動車,這種情況下會入刑。但結合之后最高法《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二)》中的規定來看,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若是具體的情節顯著輕微,并且造成的危害也不大,那么對行為人可以不予定罪處罰。而要是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話,那么可以對其免予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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