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駕托人關系15000元沒有辦法,可以立案嗎?
以托人辦事為由騙取他人的財物,受害人要及時報警,由公安機關根據具體情節(jié)審查是否符合立案標準。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予以立案并及時進行偵查破案;對于不夠刑事處罰需要給予行政處理的,依法予以處理或者移送有關部門。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第一百六十六條 公安機關對于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的,都應當立即接受,問明情況,并制作筆錄,經核對無誤后,由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動投案人簽名、捺指印。必要時,應當錄音或者錄像。
第一百七十二條 經過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但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案件,應當立即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制作移送案件通知書,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處理。
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辦理手續(xù),移送主管機關。
第一百七十四條 經過審查,對于不夠刑事處罰需要給予行政處理的,依法予以處理或者移送有關部門。
第一百七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后,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不予立案。
第一百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及時進行偵查,全面、客觀地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
二、醉酒駕駛會受到哪些處罰?
1、醉酒駕駛一律吊銷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而如果是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的,除了吊銷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也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對于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罰標準又不同:飲酒后駕駛暫扣3個月駕駛證,處500元罰款;醉駕拘留15日,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2000元罰款。
4、酒精含量80mg~100mg/100ml的醉酒駕駛機動車駛入城市中心區(qū)域的,15日一下拘留、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一下駕駛證,并處1500元罰款。
5、酒精含量大于100mg/100ml的醉酒駕駛機動車駛入城市中心區(qū)域的,拘留15日,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500元罰款。
6、一年內有醉酒駕駛行為,被處罰2次以上的,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機動車教練員酒后隨車從事教學活動的,按照機動車駕駛人酒駕的規(guī)定處罰。
7、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駕之后事故多發(fā)的原因:
1.飲酒后駕車,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動笨拙,反應遲鈍,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縱車輛。
2.飲酒后注意力分散,判斷能力降低。酒后的人對光、聲的反應的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安全間距與行車速度,不能準確接收和處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
3.飲酒后會使人的視野減小,視像不穩(wěn),色覺功能下降,導致不能發(fā)現和領會交通信號、交通標志標線,對處于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fā)現。
4.喝酒的人,大都覺得少喝點,或者自我感覺“良好”就沒事,其實不然。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沖動,膽量增大,過高估計自己,具有冒險傾向,對周圍人的勸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從心的事情。
5.酒后易犯困、疲勞和打盹,甚至進入睡眠狀態(tài)。
綜合上面所說的,醉駕是屬于嚴重的違法行為,而且這也是對于自己和別人的生命安全不負責任,而且醉駕托人打關系的話,是不行的,而且被委托的那個人也會受到處分,但是如果在托人找關系的過程中,出現了騙財的行為,是可以進行報警處理,而警方也會根據實際的案件來進行辦理。
醉駕入刑新標準
醉駕處罰新規(guī)定
醉駕行政處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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