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大家都知道,醉駕構成嚴重情節的,需要從重處罰,那么,醉酒駕駛從重情節有哪些?主要有八種情況,比如說造成他人傷亡或者酒精含量嚴重超出了國家規定的標準等等,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一下,關于酒駕還有哪些規定?
一、醉駕可以取保候審
八種從重處罰情形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 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 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六) 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意見》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此外,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案件情況,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審。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對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呼氣前飲酒難逃認定
《意見》規定,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鑒定意見是認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據。犯罪嫌疑人經呼氣酒精含量檢驗達到《意見》規定的醉酒標準,在抽取血樣之前脫逃的,可以呼氣酒精含量檢驗結果作為認定其醉酒的依據。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時,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意見》規定的醉酒標準的,應當認定為醉酒。
有關負責人說,《意見》對逃避血液酒精含量檢驗的行為作了特殊規定。一是犯罪嫌疑人經呼氣酒精含量檢驗,已達到《意見》規定的醉酒標準,卻在抽取血樣前脫逃的,可以呼氣酒精含量檢驗結果作為認定其醉酒的依據。二是犯罪嫌疑人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的,以其飲酒后的血液酒精含量檢驗結果作為認定其是否醉酒的依據。
醉酒駕駛從重情節有哪些?主要從重情節分為八種,根據國家規定,醉駕已經被納入刑法,因此,醉駕的司機需要受到刑法的制裁,這也是出于警惕司機小心駕駛的考量,不僅是為他人的生命負責,也體現了國家對于生命的尊重,維護人權。
什么樣的醉駕不能認定為刑事犯罪?
醉駕拘役多久的時間
醉駕撞死一人怎么判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遇到工傷事故現場如何處理
2021-03-14農民誤工費賠償標準是如何的
2021-03-06勞動法規定的哺乳期是幾個月
2020-12-08以公司名義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是否有效
2021-02-26語言威脅恐嚇算不算違法
2021-02-01非法同居有罪嗎
2021-01-07房產中介承擔什么責任
2021-03-19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后還能再追訴嗎
2020-12-11貨物質量糾紛能否終止買賣合同糾紛
2021-02-06雇傭關系適用侵權法嗎
2021-01-22買二手房之前需要做哪些功課呢
2021-03-17實習期間下班后摔倒,誰的責任
2021-01-06員工上班打游戲可以開除嗎
2020-11-29因丈夫婚外戀訴離婚,妻子能否請求損害賠償
2021-02-11意外傷害保險及其類別
2020-12-08飛機延誤兩小時怎么賠
2021-02-04人身保險合同糾紛的法律適用是怎樣的
2020-12-26貨車沒有道路運輸證出事故可不可以報保險
2021-02-27人身意外保險公司理賠
2021-02-07為籌保險款母親跳樓救子可行嗎
2021-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