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階段我國對于酒駕醉駕的相關法律法規越來越完善,對于違反相關規定的違法人員處罰力度也越來越嚴重。但是很多人卻不了解酒駕醉駕的相關規定,對于相關的違法行為也不在意。那么2018酒駕醉駕標準是什么?下面就2018酒駕醉駕標準是什么的問題進行詳細的解釋。
2018酒駕醉駕標準是什么?
1、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
2、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目前,飲酒駕駛屬于違法行為,醉酒駕駛屬于犯罪行為。
酒駕: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駕: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精含量大于20毫升少于80毫升為飲酒駕駛,大于80毫升屬于醉酒駕駛,對于違反交通法中的醉駕駕駛規定的,相關處罰可以參考文中描述的相關內容。在遇到類似情況時,一定要避免酒駕的發生。
醉酒駕車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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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交強險是否賠付,交強險最多能賠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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