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是一個非常惡劣的行為,嚴重的損害了社會經濟秩序,醉酒,人們都是處于一個迷糊的狀態的,,對一般的事物判斷都有一定的問題,這樣的狀態下駕駛機動車是非常的危險,有嚴重危害社會安全的可能,我國法律將醉酒駕車定性為危險駕駛罪,應該受到一定的刑事處罰的。那么泰興檢察院醉駕處罰標準是怎么樣的?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通過對上述內容的閱讀,我們知道,醉酒駕車,具有危害社會安全的可能,應該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醉酒駕車沒有發生重大事故的,要吊銷機動車的駕駛證,五年之內不能夠重新的取得機動車的駕駛證。
醉駕撞死人逃逸判刑多少年
2020年醉駕入刑標準最新規定
醉駕從重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中國企業境外上市需滿足哪些條件
2021-01-03代位繼承人生活困難的話可以要求多分遺產嗎
2021-02-15房地產企業取得閑置資金利息怎么處理
2021-03-17海外購房與國內購房的差異有哪些
2020-11-26離婚了房產證是兩個人的名字還需要更改嗎
2021-02-08自愿加班能要求加班工資嗎?
2021-01-13保險合同效力如何認定
2021-02-20交警調解后怎么和保險索賠
2021-01-02分紅保險的投保方法有哪些
2020-11-16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應注意什么
2021-01-23劃撥土地轉讓程序是什么
2020-11-09政府違法占地需要賠償給行政相對人嗎
2021-01-31房屋拆遷了,但是一直不給安置,該如何維權
2020-12-15影響房屋拆遷補償的因素有哪些
2020-12-31拆遷房房產證辦理流程和辦理材料有哪些
2021-03-18企業拆遷安置費和員工有關系嗎
2020-12-15農村營業用房拆遷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2020-12-05房屋拆遷協議可以改名嗎
2021-02-24房屋拆遷補充協議怎么寫
2021-03-18拒簽協議之后,被拆遷人該做些什么
2021-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