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是一種很危險的行為,而這樣的行為在我國不僅僅是交通違章行為,同時也是構成了危險駕駛罪的。當然,醉駕造成事故的情況也很多,那實踐中,醉駕造成交通事故的要怎么進行處理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下文中律霸小編就來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怎樣處理醉酒駕駛
1、未造成交通事故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飲酒駕駛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再次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4、駕駛運營機動車的。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二、醉駕造成交通事故的怎樣處理
首先,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再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依法處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的有關規定:依照《刑法》第113條的規定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的。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死亡一人或重傷三人以上的;重傷一人以上,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的;造成公私財產直接損失的數額,起點在三萬元至六萬元之間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視為情節特別嚴重,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二人以上死亡;造成公私財產直接損失的數額,起點在六萬元至十萬元之間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符合上述(一)或(二)的規定,按照(一)或(二)的規定從重處罰: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潛逃,或有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或隱瞞事故真相,嫁禍于人的;酒后駕車的;駕駛無牌照車輛的;明知機動車輛關鍵部件失靈仍然駕駛的;具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
總結了一下實際的情況,在醉駕造成交通事故的情況下,一般都是按照交通肇事進行處理的,因為此時損害結果往往是很嚴重的,甚至還有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這種情況下,自然對肇事者的處罰就比較中了。若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咨詢我們律霸的在線律師。
江蘇醉駕的處罰標準是怎樣的?如何量刑?
醉駕撞死人判幾年
酒駕和醉駕的區別是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無編碼的公章是否有效
2020-11-21二手房交易中陰陽合同的效力
2021-02-11個人貸款的年齡限制是多少
2020-11-13消防行政處罰的決定程序是什么
2021-02-10民事糾紛房產拍賣償還順序
2020-12-30中國保監會的主要職責是什么
2020-12-19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職責
2020-12-18不可抗力消除后能否解除合同
2020-11-25信用卡違約金按天算嗎
2021-01-03購買期房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2020-11-25單位集資房拆遷怎么補償
2021-02-10勞務分包需要交履約保證金合法嗎
2021-03-20離婚又復婚可以再次享受婚假嗎
2021-03-25投保后可以享有的服務有哪些
2020-12-23航班延誤險的規定
2021-02-24車輛雙方事故和單方事故保險理賠流程
2020-12-30親筆抄錄風險提示 確定利益不受損
2021-01-07誤報年齡保險有何特別規定
2020-11-15人身保險的代位求償權是如何體現的
2021-03-06車輛未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損害,保險公司能不賠嗎
2020-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