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一些房地產公司為獲取更多流動資金,在賣房的同時又拿房產去抵押貸款,出現了“一房兩賣”的欺騙行為,消費者應當提高警惕。我國法律是如何處理一房二賣的呢?一房二賣直接影響著購房者是否能拿到房屋的產權,那么,購房者如何防止一房二賣?請看詳細內容。
一、如何處理一房二賣
第一、出賣人是否實際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如果出賣人已經將房屋實際交付給買受人,且買受人已實際使用了該房屋,表明出賣人履行合同的真實意愿,這種履行也是合法的履行,對已完成的交易予以保護,應當考慮支持該買受人的實際履行請求;
第二、買受人是否已全額支付房款,如果買受人已支付了全部房屋款項,表明該買受人已全部履行了自己的義務,對已完成的交易予以保護,亦應當考慮該買受人的實際履行請求;
第三、是否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備案等相關手續,如果買受人已辦理或正在辦理房屋產權備案等相關手續,表明買受人要求取得該房屋所有權的意愿強烈,買受人也在為房產過戶登記在做前期準備,在確定買受人時應該考慮其實際履行請求。
二、如何防止一房二賣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十條 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也就是說,當購房人買了一套預售商品房后,如果申請了預告登記,未經其許可,開發商將該商品房再出售或抵押等都屬于無效行為。預告登記制度對購房人的權利保障更為有力,并且也起到了保護交易安全、維護信用秩序的作用。
當然,在辦理預告登記后,要從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申請登記,否則預告登記失效。
消費者購房時對一次性付款優惠應當謹慎一些,應當了解開發商的資質,以及平時在消費者中的聲譽如何。同時,作為開發商的員工或親友,也不應提供虛假按揭的資料,否則一旦有問題就要承擔起還本付息的責任。至于如何處理一房二賣,上文中律霸小編已經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紹,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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